我国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之说,药食同源的观念是我国劳动人民在探索食物和药物中总结出的智慧结晶,并形成了中国人餐桌上最为独特的体系,如生活中常备的食品调料品生姜、八角、茴香、胡椒等,“既可作为食物,也可作为药物。”
古人对食物功能的认识层次是渐进的。首先是无毒,且能够食用,提供基本营养。然后是具有其他功能如治疗和养生。我国历代对“药食同源”及“食药”界限的认识是一个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
在神农时代药与食不分,无毒者可就,有毒者当避。随着经验的积累,药食才开始分化。在使用火后,人们开始食熟食,并烹调加工。在食与药分化的同时,食疗与药疗也逐渐区分。
春秋以后的许多中医药学古籍,如《黄帝内经》《时后备急方》《食物本草》《移经集注》《食疗本草)《太平圣惠方·食》等,都有对“药食两用”物品的大量论述和食疗食养药谱的记载。“药膳”一词出现医药膳学源远流长、内容丰富。其实“药食同源”的观念早已融入国人血液中,是国人养生的重要理念之一。
国家卫生计生委先后公布《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确定了“药食同源”的规范性。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列出丁香、刀豆、小茴香、山楂、马齿苋、乌梅、木瓜等101种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体现出了“药食同源”的科学性!
虽然“药食同源”确有依据,但面对种类繁多的药膳,人们应该如何甄选使用呢?对此,专家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名单内的药物要合理使用,名单外的药物入膳应当有据可行。”
面对社会对食疗的不同认知,其实应辩证来看。俗话说,“药补不如食疗”,食疗在养生保健、防病治病领域发挥的作用不容否认,但前提是以中医理论为指导,懂自己的体质,懂药材的性质,选择合理的食疗。
现如今,由于药物的副作用,以及大家越来越注重养生等多种原因,人们都开始利用食疗防治疾病、实现健康长寿的美好愿望,但在运用食疗的过程中却存在不可避免的盲目性,误补、蛮补、乱补而酿成的悲剧屡见不鲜。
中华文化异流同源,古人认为食物和药物一样具有性味理论,因此,也应理性对待食疗并举的药膳养生。
保健药食是指具有养生保健作用的药物、食物,在实际应用中,很多药物和食物是密不可分的,这就是中国传统医学中讲述的“药食同源”。
据资料记载,“药食同源”这一概念,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我们的祖先逐渐把一些天然物产区分为食物、药物和毒物。到了奴隶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烹饪技术逐渐形成,出现了羹和汤液,发明了汤药和酒,并进而制造了要用酒。在制酒技术基础上产生的醋、酱、豆豉、等,丰富了医药内容。
对“药食同源”的理解,应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中药与食物的产生方法相同,二是他们的来源相同。所谓中药与食物的产生方法相同,是指中药的产生与食物一样,来源于我们祖先万千年的生活实践,是与大自然、与疾病长期斗争的经验结晶。经过无数次的尝试与实验,祖先们对动植物产生了第二认识,即产生了原始的中药概念,因而“试吃”是积累中药知识和经验的中药途径。
在中医学中,药食同源,要是互补、互用,药与食之间本来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界限,将二者配合起来,用以养生疾病,是中医治疗的一个显著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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